遗赠抚养协议能否随时解除?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51) 点击:19 |
遗赠人签订协议的目的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达到老有所养。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缓解国家和家庭养老责任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妥善处理遗赠赠扶养协议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 网友咨询: 遗赠抚养协议能否随时解除?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它的解除也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律师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在于: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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