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1 13:48) 点击:20 |
根据法律规定,当构成了重大立功的时候,判决时可以对犯罪人从轻处理,重大立功对于行为人过后的量刑可以说是有着极大的影响,那么,哪些行为可以构成重大立功呢?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律师解答: 1、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所谓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 3、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8、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律师解析: 立功构成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立功的主体是一切归案的犯罪分子,无论其主观恶性轻重、犯的是何种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有无悔罪表现、有无自首、坦白等情节; 2、时间要件。立功必须发生于犯罪分子到案后,终审判决生效前; 3、行为要件,即犯罪分子实施的立功行为。 4、确认要件。即犯罪分子所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事实、所提供的破案线索、所提供的其他犯罪分子的藏匿地点、活动规律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司法机关据此查证了他人犯罪事实、侦破了其他案件、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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