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29) 点击:21 |
很多公司在注销之时往往忽略了对商标的整理保护,结果在注销之后发现商标还在原来公司名下,不但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也属于商标法中的不规范使用。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了,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商标注册人名义就会改变,公司注销前如果没有办理商标转让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撤销后不再具有商标权。 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以已注销的公司的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的话,属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组织名义,或者说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组织名义来实施相关行为。以已注销的公司之名义所实施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待定,该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支配者来承担。 律师解析: 当有注销公司念头时,就应该考虑到公司名下所有的商标该如何处理?如果想要继续拥有此商标或者卖出商标获利就需要把商标从公司名下转出,这样就要进行商标转让。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可以转给自己名下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下以备后续使用,也可以转卖他人获取利益,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即可。一旦转让成功意味着受让方已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原商标持有人如有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转让时应将这些商标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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