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入的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之前的账目?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41) 点击:22 |
作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是可以享受到很多的权利的,而且股东还可以不定时的进行查账。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 网友咨询: 新加入的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之前的账目? 律师解答: 一般认为认为新股东可以翻旧账的。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时间范围,同时,公司的经营、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其成为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导致股东无法完整、准确了解相关信息,会影响股东相关权利的行使,不利于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减损了股东知情权的制度价值。 律师解析: 入股已经存续的公司需注意的事项 1、首先,投资人需要通过核查目标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公司的章程及基本股权架构,了解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对加入目标公司以后的运营及利润分配有所预期。 2、同时,投资人可以对目标公司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第三方权利,是否与合作者陈述的一致。 3、此外,投资者要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的信用信息网来查询,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涉诉案件,并且通过相应案件了解目标公司的现状和情况。 4、总之,在选择投资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做足事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充分了解目标公司,把投资风险降到最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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